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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召开全国信访系统《信访工作条例》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02 22:40 来源:国家信访局 【打印】

  近日,国家信访局召开全国信访系统《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作专题辅导报告,就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就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条例》系统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系统回答新时代信访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全国信访系统要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机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贯彻执行《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政法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衔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加强培训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见效。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能够把准中央精神、吃透精髓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推进《条例》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宣讲,送《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结合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宣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会议强调,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着力构建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地方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和政府组织落实制度,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完善责任体系,通过组织推动、督查考核等方法,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形成层层落责、全面覆盖、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加强信访部门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要完善配套措施,对《条例》明确各机关单位、信访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相应制度予以保障,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要加大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督查措施,纳入考核评价,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得到全面规范、质量水平实现整体提升,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信访工作新的更大贡献。

  副局长范小毛主持会议。副局长林完红、李自军出席会议。副局长孙建立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厅(室)分管信访工作负责同志,国家信访局处长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地、州、盟)设分会场,相关人员按防疫要求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