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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信访局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6 来源:湛江市信访局 【打印】

  4月11日,湛江市信访局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市信访局全体工作人员、全市信访局长、市第39批信访督查专员参加学习交流。副市长吴国雄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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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结合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的内容对《条例》进行解读,市信访局班子成员、各县(市、区)信访局长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下步如何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谈了体会。

  会议要求,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全市信访系统要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强化工作监督,全面提升信访干部队伍素质,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结合《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合理反映诉求,在全市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