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胡伟壮接访群众
2005年9月,胡伟壮同志从武警部队转业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工作;2008年9月,调任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近十年来,他扎根基层,一心为民,不辞辛苦,带领同志们化解了一个个矛盾隐患,一件件信访案件,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的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江门市信访局的充分肯定。2011年,他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维稳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2013年,两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个人;2013年,被江门市信访局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抓制度提水平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保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难以持久。胡伟壮同志从事信访工作以来,十分注重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主要有:一是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辖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党和政府重大活动及各种大型会议、重要节假日期间,坚持每日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造册登记,明确责任和工作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坚持值班制度。开设信访信箱,公布信访专线电话,安排节假日接访值班,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反映诉求。三是坚持信访信息预警制度。根据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研究、早解决,同时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案件的跟踪回访,防止反复。 四是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使之不断科学化、合理化。与各村(居)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推动基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抓问题维权益
推动解决了群众诉求问题,群众就不会越级上访。近十年来,胡伟壮同志始终把信访工作的重心和力量放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上。一是抓初访减重访。力争做到接待一件,解决一件,提高初访的一次性处理率,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抓积案减存量。对信访积案,严格执行“九个一”要求,即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交办、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一份协调会议纪要、与信访人见面一次,严把解决质量关,提高积案退出率。在他的带领下,成功调处了光博汇致大量房屋受损赔偿纠纷、“3.21”特大刑事案件索赔、高新区悦高工地劳资纠纷、抗美援朝伤残复退军人陈耀胜信访事项等一大批时间跨度长、影响较大的信访积案。 三是抓基层压责任。充分发挥各村(居)信访干部的职能,做好身边人的信访工作,防止越级访的发生。
抓宣传营氛围
胡伟壮同志在近十年来的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一些群众之所以越级上访、缠访闹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知法、不懂法。为此,他十分重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他认真组织街道、村(居)信访干部定期对《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进行集中深入学习,既为信访干部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又通过他们及时向上访群众解疑释惑。同时,他还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组织一系列的文娱活动、现场宣传等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信访法制宣传,使《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真正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想方设法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