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金胜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考入中山市公安局工作,2011年起任中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信访科科长。自担任信访科长以来,金胜怀着对人民公安信访事业的满腔热情,志不求易,事不避难,锐意进取,为全市涉警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获个人嘉奖;2013年,获中山市直属机关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志不求易,勇做信访改革“试飞”员
公安信访工作直接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历来群众信访多,处理难度大。金胜担任信访科长后,团结带领科室全体同志,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投身公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勇挑改革“试飞”各项任务。
推进工作信息化。为拓宽警民沟通渠道,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金胜主动谋划,依托市政府12345咨询投诉热线、警民互动广场、@平安中山微博和zhongshanpolice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尝试将查找失踪人员等部分公安信访工作“晒上网”,实时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12至2015四年间,信访科通过深度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累计接收和协调警种部门处理信访咨询投诉事项7075件,占全部信访量的77.64%,网上信访日渐成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的新渠道。
推动工作法治化。作为2010年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雁阵”成员和一名在法制岗位上工作多年的民警,金胜深知实行“法治信访”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到信访科工作后,金胜非常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调处案件,他牵头起草制定了《中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山市公安局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市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路径方法和具体措施等予以规范。为引导群众在知法、信法、守法的前提下表达诉求,解决问题,金胜还大胆探索公职律师参与调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在市公安局南门综合办事大厅设置“公职律师办公室”,组织全局134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特别是34名获得岗位公职律师资格的民警面向社会,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目前,中山市公安局的公职律师和“雁阵”成员参与接待调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已经成为中山公安信访工作的一大品牌,该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
推广救助社会化。为彻底实现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人和”,金胜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商请市两级司法部门,开通了涉警信访问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法律援助律师与信访群众“牵线搭桥”,引导经济困难的信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表达诉求,为群众有效行使救济权利提供制度保障,成功将赵会贞、刘英等一批涉警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主动探索整合多种救助渠道 ,对诉求合理且经济确实困难的信访群众予以帮抚,2012年以来,以救助方式成功化解信访事项21件。
事不避难,甘当困难问题开山斧
2013年以来,为落实公安部“抓、打、强、促”专项活动要求,金胜在市公安局党委支持下,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全市公安信访“三项基础建设”,通过三年多努力,使中山公安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提升:一是工作机构、队伍得到加强。全市24个镇区公安分局全部增设信访工作站,共配备专职信访民警42人,全部为大学以上学历,并有9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名民警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二是工作场所、经费得到保障。按照公安部对信访接待场所建设要求,金胜在公关中心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协助市局和24个镇区公安分局先后投入建设资金70.62万余元,顺利完成信访接待场所功能区分、外观标识、便民设施和防护装备的改造升级工作,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信访环境。
作为信访科负责人,金胜承担着大量日常行政工作,加上信访科一直面临人少案多困难,工作压力很大。但金胜始终积极勤勉工作,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到任以来,金胜积极协助中心领导,从规范制度入手,按照中心领导“分工不分家”要求,重新调整明确岗位分工,将日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一警一岗。金胜同志还先后独立或参与调处处理了樊某某、王某等一大批涉警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上述案件多因人员死伤、重大财产损失等敏感问题引发,同时案件多受证据灭失、法律界限不明、信访人非正常访等不利因素制约,导致时间跨度长,案件化解难度大。但通过金胜带领全科民警共同努力,上述案件都得以最终化解,全部停访息诉,得到了市局和中心领导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