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开启长者助手
首页 > 专题专栏 > 最美信访干部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牢记宗旨 廉洁奉公
——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副调研员黄向华

发布时间:2017-01-10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黄向华在接访群众
  2004年,黄向华从部队转业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工作。长期以来,黄向华一直坚守在接访岗位,牢记宗旨、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心中有戒、廉洁奉公,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甘为信访老黄牛
  在接访工作中,黄向华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的冷暖,即使遇到不明真相、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的辱骂,他都把曾是军人的血性和情绪搁置一旁,笑待群众,耐心接待,依职办事,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2007年11月19日,上访人李某因进厂工作时没有报真实姓名,导致其因公负伤(四级伤残)后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诉讼致法院又遭败诉,李某自觉走投无路,到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室大吵大闹,破口大骂正在接访的黄向华。黄向华并没有因受骂而激怒,他先是耐心安抚李某的情绪,待其情绪稳定后再详细了解情况。了解到李某的合理诉求后,黄向华遂联系司法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交换自己的意见,最终帮助李某解决了工伤待遇问题。              
坚持原则敢担当
  多年的接访工作让黄向华明白,处理信访问题时常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此时是坚持原则还是做老好人,是对信访干部党性的严峻考验。2010年秋,云浮罗定市上访人赵某到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室上访,反映当时的一名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卖地为名,骗取了他2万余元的购地款并据为己有,该干部事发后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但是有关部门却没有对赵某的款项作出任何认定和处理。赵某深感绝望,来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室上访时寻机到卫生间割脉自杀,幸亏被黄向华及时发现,并组织人员抢救。事后,黄向华在该事件的善后协调会上仗义执言,直指基层单位在问题定性和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基层单位有效地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倾心尽力解民难
  人无难处不上访。黄向华在接访中,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总是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茂名高州市上访人陆某到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室上访,反映2008年9月18日,其丈夫钟某在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打工期间,因工受伤后仍被工厂要求加班,不堪忍受之下他写下“故此我只好死对老板算了”的遗嘱后上吊自杀。由于钟某系自杀,故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在平湖街道的调解下,公司方一次性支付陆某抚恤金、丧葬费60000元,深圳市社保局赔偿50273.36元。陆某慧以公司逼死其夫为由,将公司起诉至龙岗区法院,要求赔偿60万元。经省、市、区三级法院判裁驳回。陆某不服,从2010年10月18日开始,带着子女身披状衣到省人大机关大门口举状下跪喊冤,在接访室大哭大闹,并长时间滞留,有时竟然把子女弃于大门口或接访场所。黄向华耐心细致对信访人释法明理,同时积极协调深圳市、茂名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处理工作。最终有关地方和部门从困难救助方面给予陆某20余万元补偿,一起多年的疑难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心存敬畏保廉洁
  任何权力都可能导致腐败。黄向华在接访中,始终做到心存敬畏,依法办事,决不以信访谋私利,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2011年底,肇庆市广宁县上访人潘某到省人大办公厅信访室上访,反映对两审法院对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的判决不服。黄向华认真听取诉求,发现终审判决中确实存在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遂按照程序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后向省法院反映,案件经省法院发回肇庆中院重审后得到部分纠正。出于感谢,潘某用信封袋装着一叠钞票,以提交信访材料的方式交到黄向华的手上。黄向华发现后坚决拒收,并对信访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信访人打消了送礼的念头。
  黄向华善于转换角色,在信访岗们默默奉献12年,表现了一名信访干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优秀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