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怀集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光荣使命,全年没有群众越级进京上访、群众到省上访批次、人次同比均下降超过70%,被国家信访局评为2022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力打造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一是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内法规每月学”制度,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推动全县信访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信访局党支部连续两年获得县“两强三好”模范党支部。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攻坚年”行动为契机,强化“官不避事、事不避难”“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怀集县信访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交流使用,增强干部宗旨意识和工作本领。1名信访干部荣获“广东信访铁军标兵”称号,1名信访干部被推荐参评全省“最美信访干部”,1名信访干部被提拔使用。
二是强化机制创新,抓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坚持信访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信访矛盾未萌状态提醒工作机制。超前研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矛盾,对责任属地和部门发出信访矛盾未萌状态提醒函,推动问题楼盘处置化解2宗。二是健全信访超市运行机制。依托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增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点联动,推动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提速增效,初次信访事项快速办结率排名全市第一。三是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组,实施周调度制度,结合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实现初次信访事项综合办理效能排名全市第一;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信访安全保障有力,圆满实现“三个不发生”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力推进“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坚持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政治工程来抓。一是推行县领导包案督办机制。采取“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实现中央第一、第二批交办怀集县专项件全部化解,没有倒流件。二是用好积案难案攻坚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难案攻坚化解年”行动和重复信访事项“百日攻坚”工作,聚焦涉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劳动社保等重点领域,成立攻坚专班,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0宗。三是强化信访督查督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督导组,到责任单位采取阅卷审查、听取汇报、约见信访人等方式,推动督查事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