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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杨某信访事项实地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10月19日,省信访局会同省属媒体《南方都市报》,并邀请深圳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深圳市龙岗区杨某反映退休待遇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反馈督办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杨某,户籍地深圳市龙岗区。2015年12月,杨某开始通过到省、市、区信访部门上访以及网上信访、来信等方式信访,反映对其退休时间和退休待遇有异议,认为区人力资源局认定其出生日期为1957年不准确,应为1959年,要求更正退休时间、弥补经济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查,信访人杨某的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与户籍档案最早登记出生年份均为1957年。根据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第一条:“对个别干部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的规定,杨某的出生日期应以1957年。因此,其法定退休时间为2012年12月,其退休工资福利按退休时间进行核定符合相关退休政策规定。杨某要求更正退休日期和弥补损失的诉求无事实依据,也无相关政策支持。
  2016年3月,龙岗区相关部门书面答复了信访人杨某,但信访人又提出了新的诉求:认可政府部门对其出生日期的调查结论,并认为根据这个结论,区人社部门应于2012年3月通知其退休。但区人社部门没有及时核查其档案,2014年3月才通知其退休,在工作上存在过失,要求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督办组约访了信访人,并听取其意见。
  三、当地落实督办意见的情况
  督办组建议当地政府进一步与信访人进行协商,力争依法通过化解的方式解决该信访问题。对此,深圳市龙岗区将加大调处力度,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解决合信访人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