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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县张某等村民信访事项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2016年10月17日,省信访局会同省环保厅、省属媒体《南方杂志》,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海丰县梅陇镇张某反映的征地补偿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反馈督办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张某,户籍地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信访人反映村干部及镇政府违规征用其村20万平方米耕地,且其本人因未签名同意征地遭到报复,种植的8亩香蕉被涉黑人员砍伐,服装店被泼红漆,家卷闸门被损毁,儿子在学校被人殴打,报警后至今未能解决,并被人假冒签名《停访息诉书》和领取5000元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反映的问题主要为三个。一是关于反映征地的问题。2010年10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汕尾市将梅陇镇某村委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1.31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该村征地涉及信访人所在村39户,已同意预征地的有38户,仅信访人张某1户不同意征地,征地款已全部拨付到村。二是关于反映香蕉被砍伐,服装店门被损坏并遭泼红漆,家里被喷毒药,儿子在学校被人殴打等问题。据公安部门核查,信访人所述被砍香蕉约350株,因达不到立案标准而无法进一步侦查;其反映被泼红油、喷毒药问题,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取证,尚未发现有效线索;其儿子被人殴打问题,经当时民警现场处警,发现是因其儿子与同学发生口角,遂发生打架,致使轻微伤。三是关于反映被人假冒签名停访息诉书和领取5000元补助款的问题。经查,5000元救助金是当地政府考虑到张某生活有实际困难给以的救济,因信访人未申取救助款,目前镇政府仍未支付。信访人反映的补助款被冒领的情况不属实。
  2014年5月27日、10月27日和12月27日,梅陇镇政府、海丰县政府和汕尾市政府已分别就信访人诉求作出答复、复查和复核意见书,并书面送达信访人签收。
  三、当地落实督办建议的情况
  针对当地办理信访事项的不足之处,督办组提出了督办建议。根据督办组的意见,海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落实督办组反馈意见,于10月18日上午召集国土、公安、信访和梅陇镇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协调会,研究部署下一步化解工作,明确县国土局和县公安局加大调处力度,同时县公安局纪委参与责任倒查。目前,各项落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