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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普宁市王某等村民信访事项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2016年10月17日,省信访局会同省环保厅、省属媒体《南方杂志》,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揭阳普宁市王某反映的征地补偿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反馈督办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户籍地揭阳普宁市燎原街道。王某等64位村民联名致信省领导同志,反映该村150多亩农田被征收,每亩补偿款仅3.51万元且土地征收近两年村民仍未收到补偿款的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人所在的村涉及普宁市北环二路项目用地166.662亩,但该项目在征地过程中不涉及信访人王某所属土地。2014年7月,该村召开“两委”干部会议讨论,决定对已拨付村的补偿款项,按市征地每亩3.51万元标准发放给村民。在此过程中,部分被征土地村民担心土地被征后,无法分配宅基地,盼望村早日明确宅基地分配事项。针对村民顾虑,村及时召开会议,明确道路建设被征地户在领取土地补偿款后,再纳入村分配宅基地范围。2016年4月,该村组织村干部把土地补偿款全部送到户。至目前为止,土地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位,涉及被征地的村民代表对责任单位的调处结果满意,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三、当地落实督办建议的情况
  针对当地在征地政策宣传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组提出了督办建议。根据督办组的意见,普宁市委、市政府将改进工作作风,对被征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继续关心支持,努力创造条件解决他们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