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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刘某信访事项实地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10月15日,省信访局会同省国土厅、羊城晚报,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河源市连平县刘某等人反映所在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不符合中央、省制定的政策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刘某等人,户籍地河源市连平县某林场,反映连平县政府上报河源市政府的《关于某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与中央、省制定的政策有严重偏差,不符合林场的实际情况和林场管护工作的要求,以及方案未听取职工意见,违反改革实施流程等问题,请求重新审定该林场的改革实施方案。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针对信访反映问题,连平县委、县政府明确以做好林场职工的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为工作重点,努力转变职工的思想观念,确保稳定。通过做职工的疏导工作,解释中央和省的文件没有明确林场改革必须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必须在社会公开招聘,以及县方案实施,实则将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处理,把两个林场人员的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等,使职工释疑解惑。10月11日,职工代表签订了《息诉罢访书》,承诺不再就此信访。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办组针对当地在群众解释工作不到位、工作沟通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对此,连平县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依法依规解决职工合理诉求,谨慎稳妥出台改革措施,避免出现攀比效应,引发更大信访问题;二是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争取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密切关注改革方案批复情况,做好各项应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