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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梁某信访事项实地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10月16日,省信访局会同省国土厅、羊城晚报,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梁某等人反映县政府非法征收村集体耕地,并一直闲置荒芜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梁某,户籍地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反映县政府于2003年至2004年间非法征收其村第八至十三经济社的耕地,并一直闲置荒芜等问题,要求退地复耕。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2002年,连平县政府依法征收信访人所在村的535.5亩土地作为该镇村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并按照当时征地标准对各农户进行了补偿。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连平县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包案,并成立化解工作小组,积极开展调处化解工作。经做村民过细的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以及投入1000多万元资金对该村进行帮扶等措施,原来100多户要求返还土地的村民,现还余40多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合理引导,该事项也完成了信访三级终结程序,并进入到司法程序处理。今年7月,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信访复核意见书,维持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的复查意见,对信访人提出的复耕土地要求不予支持。梁某等人对复核意见仍不服,于8月18日向河源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连平县政府返还土地。市中院于9月12日正式受理该案,并将于10月20日开庭审理。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针对当地在相关用地手续不尽完备方面的问题以及信访群众存在利益诉求极大化的观念,督办组提出了督办意见。对此,连平县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用地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应诉的有关准备工作;二是落实案件“诉访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切实负起属地责任;三是继续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