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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肖某信访事项实地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10月17日,省信访局会同省人社厅、南方日报,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韶关市武江区肖某反映被拖欠工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肖某,户籍地韶关市浈江区,来信反映其在2015年7月至8月间受雇于石某某在韶关保利地产项目富利建筑公司,但石某某以其所做预算成果不符合公司工程预算规定为由拒绝支付2015年8月份工资4000元。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武江区工作组多次约谈了肖某和石某某,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武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石某某向肖某一次性支付工资2700元,肖某同意不再就与石某某的劳动权利义务问题通过任何形式主张权利。双方当事人于10月10日签订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调解书》,同日石某某向肖某支付了工资2700元。信访人已经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三、督办组反馈意见情况
  督办组约见了信访人肖某,其表示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很高,对于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督办组提醒信访人今后再就业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