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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英德市冯某等人信访事项实地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10月18日,省信访局会同省人社厅、南方日报,并邀请当地一名市人大代表组成督办组,就英德市冯某等人反映村干部侵吞征地和移民补偿款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反馈督办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冯某等85人,户籍地广东省英德市望埠镇,联名向省领导同志写信反映村长林某某涉嫌滥用职权,侵吞征地和移民补偿款;移民补偿款二百多万元下落不明;征地款三百多万元被强行用于开设水泥厂,村集体的收支账目从未公示;村民被威逼利诱选举林某某连任村长,要求撤销林某某村长职务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涉案水电厂从1992年开始征地建设,至1996年间共分5次在信访人所在村征地702.217亩。经查,关于林某某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不属实。经纪委部门介入调查后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以及村长林某某滥用职权侵吞数百万集体资金和87亩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关于移民补偿款下落问题不属实。征地款中60%应属个人部分发放由英德市移民局于2014年委托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已将个人应得部分发放到个人账户上,40%款项一直由英德市移民局代管。关于用征地款开设水泥厂问题部分属实。望埠镇人民政府与该村签订协议借用征地补偿款和安置款168.8万元用于兴建望埠镇水泥厂,至2003年,共借征地补偿款本金、安置费、欠款利息合计290多万元,至2016年1月止,望埠镇人民政府已按还款协议还清了大部分欠款,现只欠33.98万元,款项已准备好,因该村认为欠款数额不对而拒绝领取。关于撤销村长的职务的问题,根据《村民组织法》的规定,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应由其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决定。督办组与信访人约谈并听取意见,信访人对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调查处理意见不服。
  三、当地落实督办意见的情况
  针对当地村集体账目明细缺乏公开、基层民主管理不规范导致矛盾产生群众持续信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组提出了督办建议。该宗信访事项目前还在办理期限内,英德市有关部门将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向村民公开的收支账目等;二是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和解释疏导工作;三是将有关调查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明确作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