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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江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5-10-15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2015817日至18日,省信访局会同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组成督办组,就佛山市三水区江某反映其新建房屋被强拆,要求妥善解决其建房用地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江某,户籍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江某以写信形式向广东省信访局反映其征得村民同意后在村的自留地建房,但被南山镇强行拆除,以及南山镇领导为了个人利益将部分土地用作商业用途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所在的村是国有农场,属于国有土地,非集体所有,所以不存在自留地的情况。因此,信访人江某私自占地建房属于违法建筑。鉴于多次制止信访人违法行为未果,20152,南山镇组织国土、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对江某等三人的违建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南山镇依法依规强制拆除其违建房屋,并没有针对某个人,或某个案执法,不存在针对性。信访人反映的作为商业用途的地块属南山镇公有资产,产权属镇政府,现由镇经促局招商引入了生产销售天然山泉水项目,并经南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南山镇依法依规拆除信访人的违法建筑后,考虑到信访人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南山镇主要领导会同信访人属地居委会对信访人一家进行慰问。承诺在一年内制定推出《南山镇居民建房用地有偿使用方案》,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居民的住房难问题。如信访人建房资金有困难,由南山镇作担保,信访人可采取分期支付工程款的方式解决建设房屋资金困难。南山镇为了解决信访人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曾主动推荐信访人就业,鼓励其大儿子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针对当地办理力度不足,造成信访人对政府不信任等方面问题,督办组提出督查建议。对此,三水区研究形成整改措施,包案领导继续约访信访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南山镇将加快出台居民建房用地有偿使用方案,尽快规划用地给居民建房,以解决符合条件且需求迫切的辖区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