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处理省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群众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市、县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穗、到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省党、政、军等部门信访工作和市、县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省领导直接反映情况的工作。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