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调整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经研究决定,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自5月18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省人民来访接待厅将实施进门检查、人员限流制度,来访群众请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出示身份证做好登记。
二、来访群众请依规定自觉佩戴口罩,有发热、感冒、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请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候访群众应戴好口罩分散就坐,相互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
四、通过走访反映诉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依法逐级走访,就近到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信访问题,减少人员流动。
五、超过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依规定请派出5名代表进入接待厅反映问题,其他人员请自行离去,不得在接待厅门外及周边区域聚集。
六、提倡通过网络、手机APP等方式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表达诉求。网上信访请登陆广东省信访局官方网站(http://gdwsxf.gd.gov.cn/),或通过“广东信访”微信公众号、“广东信访”APP(安卓版)提出诉求,我们将迅速依规办理。
请来访群众严格遵守信访接待场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信访秩序,切实保障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广东省信访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