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开启长者助手
首页 > 信息公开 > 数据发布 > 统计数据

广东省信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10:09 来源:本网 【打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在“十三五”时期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化信访法治化改革,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公信力,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的批示肯定。在2020年度国家信访工作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新建上线的广东智慧信访一体化信息系统,被评为“2020年广东省政务服务创新案例”。

  全年国家、省、市、县四级信访总量40.15万件,纯案数21.4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6%、9.7%,在全国排名由上半年的第4位下降至第6位。通过全省信访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年按期应办结的19.6万件纯案中,已依法化解办结19.09万件,按期办结率97.4%。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部门的满意率分别为98.8%和99.1%,为近年来较高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力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法治建设领航定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法治信访建设的有关精神作为推进我省信访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我省重点信访领域难题。一是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局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局2020年推进法治信访工作计划,明确四大类17项法治信访建设工作任务,内容全面涵盖依法履职、依法规范工作、政务公开、普法等各个法治建设领域。二是坚持把加强思想引领贯穿始终。积极采取局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工作再落实的强劲动能。局下属各党支部共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40多次,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110多次,通过党章党规党纪筑牢尊法守法的思想防线。三是坚持把加强法律法规执行贯穿始终。始终将《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法规作为准绳和标尺,严格按照条例法规和国家信访局规定的业务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每年按时向省政府和国家信访局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陈岸明积极履行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中国共产党信访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进行民法典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陈岸明同志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以信访法治化改革为引领,推动全省信访工作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如9月份专门召集有关地市金融局、政法委、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专题研究依法办理涉众金融信访问题的措施办法,取得了初步成效。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部署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确保信访法治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关于信访法治化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信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信访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解决诉求“两手抓”,切实做好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挑战,全省信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及时推动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产生的涉疫情信访问题。一是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召开全省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通知,对全省信访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好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全面做好接待窗口、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协助基层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全省信访系统先后派出1300余名信访干部深入抗疫一线协助做好各项联防联控工作。二是依法快速办理涉疫情信访事项。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网上信访服务,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对涉疫情信访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化解了1.4万多件反映复工复产复学、因疫情权益受损等涉疫信访事项;与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在全国率先打造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诉求响应平台,协调解决了5600多件企业诉求,得到工信部、国家信访局的充分肯定。三是依法推进涉疫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围绕信访突出矛盾,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会突出矛盾和风险,组织开展“2020春风送暖解民忧”“千名律师解千案”活动,依法化解了1500多件矛盾攻坚信访事项。迅速部署推进中央交办的24384件重复事项化解工作,截至2020年底汇报化解率51%,为圆满完成2020年化解40%、2021年7月底前基本化解的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依法妥善安全做好群众接访工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后,依法从严从细做好各项防疫防护工作。针对疫情后大规模集体访可能较多的隐患,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备勤。认真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分类接谈的要求,有关成员单位组建专业接谈小组进驻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接访群众,发挥专业优势,及时化解本系统本领域信访问题。

  四、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我局针对我省法治信访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着力在信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推动信访工作从“信访办理”向“信访治理”转变。一是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联合省委政法委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诉访衔接”新机制,探索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新路径,破解困扰信访、政法系统多年的“诉访分离”衔接缺失难题。9月份启动交办第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035件,截至12月31日已经全部化解清零,得到了公检法以及金融部门的高度认同。创新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涉众金融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支持深圳对涉众金融信访件改革创新办理规则,采取诉访分离、并案办理,推动同质化类案批量依法解决,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依法推动同质化类案化解。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依法分类、推动同质化类案批量化解工作。坚持“管行业、管稳定”的原则,紧紧抓住涉及民生、涉及政策的典型信访问题,举一反三,推动职能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推动共性问题解决。三是创新成立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在省法学会支持下,利用律师专业化力量,严格规范复查复核工作过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监督和倒逼纠错功能,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大大增强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四是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精心打造深圳市光明区新型群众诉求服务中心试点,探索和创新“一站式”群众信访诉求响应解决机制,实现了诉求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99%以上的矛盾在区级以下得到化解,创造了超大城市城区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创新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同志的高度肯定。五是以信访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以广东“数字政府”平台为依托,以“急事急办、简事快办、繁事精办”为理念,与省政数局合作新建广东智慧信访一体化信息系统,构建联通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全省信访工作大平台,有效助力全省信访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迈上新台阶。

  五、充分发挥信访作为社会治理“传感器”的作用,有力促进依法科学决策

  我局充分发挥信访反映社情民意的功能,在工作中注意捕捉各种“弱信号”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一是做好信访调研和信息综合研判。充分挖掘利用信访大数据资源,注重捕捉矛盾风险“弱信号”,先后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关于“后疫情时期”我省社会矛盾形势分析与风险研判的报告》等多篇信访形势分析和调研报告,省领导同志批示40余次。各级信访部门共撰写形势分析、政策建议报告700多篇,为党委政府制定完善政策、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重要参考。二是建立全省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全省122个县(市、区)、16196个信访信息报送点的信访动态实时直报机制,通过每日《广东信访动态》平台,关注敏感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信息,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推动一大批社会矛盾早发现早化解。三是积极开展人民意见征集活动。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意见调查征集模块,充分调动群众建言献策及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开展了关于《信访条例》实施等三期意见建议问卷调查,促进我省信访部门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全省信访系统共举办人民建议征集活动50多场,推动出台了群众关注的城市共享单车管理等政策,办理群众意见建议类信访2.8万多件。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以《信访条例》颁布15周年和《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信访法规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信访干部的法治素养,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将普法学习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集体学法、定期学法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三次。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将学法用法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内容,与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将干部学法和参加考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晋升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2020年以来共举办了4期全省信访基础业务培训班,共培训2000余人次,培训班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对提高我省信访法治化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及时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颁布后,我局立即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及时列入全省业务培训班议程,并作为领导干部的学法必修课。全局干部积极参加省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民法典学法考试,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意见建议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广大群众宣传学习和使用民法典,倡导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三是深入开展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国率先推出集微信小游戏、《信访条例》解读、信访业务办理的专题网页,同时通过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信访条例》。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发布微视频、微电影、微信小游戏等300多条,制作相关宣传海报、专题图、标题图、动图等新媒体作品30多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信访意识深植广大群众心中。

  七、坚持“依法治访”,有力维护我省信访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我局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建立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日常联动融合机制,由公安机关坚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2020年重要敏感节点较多,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群众进京到省上访量在短期内大幅反弹,我局协调公安部门坚持对缠访闹访等信访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省人民来访接待厅没有发生一宗来访群众滞留过夜或实施恶性过激行为事件。我省群众全年到各级信访部门走访4万批次,同比下降31.5%,国家、省、市、县四级走访量占比分别为6%、7.8%、26.3%、59.9%,呈“正金字塔”型分布;群众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70.1%、74.8%,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八、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亟待改革,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功能发挥不充分,各部门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在诉访分离、部门衔接、依法终结、救助帮扶等一些关键节点上还存在“堵点”。二是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办理中存在甄别分类不准确、受理审查不严、信访事项办理要件缺失等问题。三是干部队伍法律素养总体不高,学法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在实际信访工作中应用法律、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足,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的水平亟待提高。四是信访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信访普法宣传存在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缺乏创新,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存在。

  2021年,我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地履行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重要职责。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好“法治广东建设第三个五年规划”起步阶段工作。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广东建设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信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信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信访,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信访制度机制。结合《中国共产党信访条例》的制定出台,进一步补齐我省信访工作法规规章的空白和短板,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健全完善我省信访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专业职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稳定的原则,切实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从政策层面推动同质化类案化解,形成依法化解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

  三是依法推进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民生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专项行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推动我省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化解。继续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化解一批涉法涉诉“骨头案”、“钉子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访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加快推进“广东法治信访工程”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进一步健全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将涉法涉诉信访移送有关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诉访衔接”制度,教育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依法有序信访。推广深圳市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全省推进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工程”建设,在2021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

  五是继续加大法治信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和《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访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反映涉法涉诉、涉众金融诉求等各类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信访群众的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依法信访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