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女士,就您日前信访的这个问题,其实还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真的吗?如果能调解成功就最好了!”
几个月前,植女士与某公司签订家政合同,由该公司安排一名月嫂到植女士家中提供家政服务,并支付订金、签订合同。但在订单合同开始履行前,植女士按照家政合同约定,于上门服务日前提出取消订单的申请,适逢春节假期,该公司一直没有妥善处理。双方因取消订单、解除合同、退还订金、支付违约金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植女士为此向中山市信访局申请信访。
“信访受理后,石岐街道的调解员很快就联系我了解情况,经过多番沟通、协商、调解,事情得以圆满解决,太感谢你们了!”2024年3月底,植女士与对方的合同解除纠纷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信访件顺利结案。
一直以来
石岐街道积极探索
信访工作法治化矛盾纠纷化解路径
构建“访调对接”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信访、调解“1+1>2”的合力作用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合力把群众信访工作
打造成群众信任工作
建强“三个平台”
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
“一个中心”将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在中心。石岐综治办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综治中心、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一体办公,拓宽延展民调、行调、访调、公调、援调等多元联动调解机制的广度及深度,完善一窗受理、快速处置、分类流转等工作流程,构建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舆情联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平台。
“一个调解组织”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整合社区现有调解员队伍、法律明白人、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将问题进行分类、归口调解。定期开展走访排查,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疏导化解,解开群众心中的“疙瘩”。对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一般矛盾纠纷,采取“邻里议事厅”、物业联席会议、“律师说法”等议事协商形式,把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
“一张网络”将基层治理触角延伸至角落。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法律明白人、楼栋长、平安志愿者活跃在基层一线,熟悉乡土民情的优势,助推成为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法律服务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形成以街道调解委员会为骨干,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个人调解工作室为延伸的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夯实“三个坚持”
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
坚持提升“全链条”,打造矛盾化解“终结站”。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不断抓实抓细群众诉求服务“石岐模式”和“小网格”工作机制。依托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规范打造146个“小网格”,创新“网格发令,部门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小网格-社区-街道”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信访服务关口前移,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注重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畅通对接渠道,强化初信初访调解,实现信访与调解无障碍对接,加大化解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
坚持动员“全参与”,培养专业队伍“团队战”。实施“信访专班人员+专职调解员+律师”三位一体运作模式,并设立“访调对接接待窗口”,由信访工作人员日常值班,筛选不同的信访案件,需要调解和法律咨询帮助的转件给专职调解员和律师跟进,实现信访纠纷接待、处置“零时差”。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调解专家团”,引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法律力量组成“法律指导团”,“设立信访事项复查律师工作室”,为化解信访矛盾提供法律支撑。
坚持普法“全覆盖”,奏响和谐稳定“协奏曲”。开展“普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商户门店、学校等开展人民调解宣传、积极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基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
访调对接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石岐街道走出了一条信访、调解“1+1>2”的路子,为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发展打开了新空间。2023年以来,石岐街道共化解矛盾纠纷727宗,调解率达100%,涉及金额280.39万元,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建设、社会稳定贡献人民调解力量。
下一步,石岐街道将持续按照“访调对接”融合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充分发挥“信访+调解”工作合力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开创多元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