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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云安: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办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27 09:07 来源:云浮市云安区信访局 【打印】

  自8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来,云浮市云安区高度重视,对交办信访案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诚恳认领,照单全收,坚持实施“五个一”的案件办理机制,即转即办,立行立改,扎实做好案件办理工作,推动群众反映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接案做到一案一批示。每接到一宗交办信访案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都立即作出指示批示,并迅速组织力量到信访案件涉案现场进行核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第一时间调度部署、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二是办案做到一案一专班。每一宗案件均由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并落实一名区委或区政府分管领导包案,重点关注案件则由区主要领导亲自包案;成立以包案领导为组长,相关区直部门负责人、信访案件属地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交办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确保交办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是研究案情做到一案一研判。对每一宗交办案件,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判信访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未督先改,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四是督查案件办理做到一案一督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信访案件现场进行督导,指导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同时成立了2个督查督办工作专班,对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办,使交办案件得到迅速准确办理。

  五是对已办结案件做到一案一“回头看”。对于已办结的案件,及时组织工作专班的人员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并对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回访,了解群众对交办信访案件办理的满意度情况,确保案结事了。

  截至9月14日,云安区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6宗,涉及辖区4个镇,涵盖大气、土壤、水污染等类型。目前,已办结上报4宗,还有2宗正在抓紧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