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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圳光明:“智能化”服务 在家门口办好群众大大小小的事

发布时间:2020-12-24 16:35 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打印】

  近日,深圳市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推广现场会在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委书记、局长程正华,光明区委书记、区长刘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出席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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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日现场会召开之前,市领导、市直部门领导、各区委政法委书记、各区参会负责人分两组到光明区实地调研,实地走访了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了解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实施情况。推广现场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主持,光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奕飞汇报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工作总体情况。

  据介绍,光明区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法律、心理和智慧服务,把基层社会治理和系统、源头、就地、多元、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结合起来,形成群众诉求服务“一三五”工作法,营造了诉求疏导更加顺畅、便民服务更加高效、平安幸福更加凸显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了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

  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自2019年1月在公明社区试点、3月全区铺开以来,光明群众诉求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矛盾纠纷化解率全市第一,全区信访量大幅下降,被评为2019年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区。此外,全区社会治安安全感提升全市第一,人民群众幸福感大幅提升。

以党建为引领

突出社区“主阵地”作用

  光明区从机制运行上,赋权社区党委,让社区成为解决群众矛盾的一线指挥部。系统性提出“1+6+31+N”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创新“社区发令、部门执行”机制,区信访联席办授权社区党委,对需要区、街道相关部门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社区党委发令,要求到现场调处,相当于社区党委行使了区委区政府的部分权力。将“社区发令、部门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规定各类事项区、街职能部门报到的时限、到场领导级别和化解时间,真正做到以群众诉求“为令”,部门“闻令”而动。2019年以来,全区各社区共发令593次,部门及时执行率100%。

  从责任落实上,强化“三级负责制”,让职能部门主动到现场解决群众矛盾。一,社区党委统筹,依托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群众矛盾纠纷当天在社区解决了98%;二,对于跨社区、情况较复杂的、有聚集隐患的矛盾纠纷,区、街成立专班进行化解;三,对于一时化解不了的事项,依法处理。

  从监督问责上,以公开透明为抓手,让群众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过夜。开发群众诉求服务智慧指挥系统,组建工作协调微信群,做到所有群众诉求服务事项的调处过程、部门到场情况和处置结果均能实时报告、人人可见,强化公开透明、公众监督。社区每天报告当天群众诉求服务情况,做到每日清零。

以共治为基础

突出平安志愿者“主力军”作用

  光明区坚持多元化解,启动“壮队伍”和“强队伍”工程,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全区6万多栋楼宇门口、楼梯口等人员必经位置,张贴有群众诉求服务二维码,群众可随时扫码在线反映诉求、报告情况,全面激活了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另一方面,建好平安志愿者队伍“主动发现”。组建3.6万多名平安志愿者队伍,包括楼栋长、网格员、社工等14类群体,这些平安志愿者来自群众、熟悉基层,有效解决了城市陌生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测难问题,平安志愿者发现矛盾纠纷线索占比72.4%,特别是全区基础网格员,每天开展网格化巡查、实时预警。

  高度整合行政司法资源,让自身力量“特别强”,实现群众矛盾化解在小。整合全区行政、司法力量,配备43名法官、检察官驻点社区,参与涉法涉诉问题调处;发动“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人员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实现多元化解。培育出光明“红小二”、玉塘“晓燕调解室”、楼村“五老工作室”等一批叫得响的品牌。

  引进社会购买服务力量,让专业服务“特别精”,实现群众矛盾预防在先。通过整合全区现有政府购买的法律、心理等服务力量,先后在群众诉求服务站点配备人民调解员301人,驻点法律顾问111人,心理服务人员78人,常态化提供诉求服务、心理服务、法律服务等,做到专业服务内容外延和内涵的同步扩大,从源头上减少群众矛盾风险隐患的发生。

以人民为中心

突出“家门口”服务

  光明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平常不打扰、需要在身边,在家门口办好群众大大小小的事。

  把场地建到群众家门口。整合全区现有场地资源,建立1个区级、6个街道、31个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并在住宅小区、建筑工地、企业园区、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搭建208个群众诉求服务站点,做到群众集中在哪里,诉求服务站建在哪里。比如,光明区率先设立82个建筑工地群众诉求服务站,覆盖全区所有50人以上的工地,已累计化解工地矛盾纠纷564宗,做到“工地的事情在工地解决”。2019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全市第一。

  把力量下沉到群众家门口。整合街道各类社会治理力量,到社区一线开展工作,做大做强社区。同时,在全区各街道以及土整、查违、住建、水务、工务、教育、人力资源等矛盾纠纷多发的部门,组建诉求服务专业队伍,第一时间到社区、到现场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结合城市治理特点,为群众提供纠纷调处、投诉建议、帮扶救助、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五大服务,构建“500米为民服务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2019年以来,处理投诉建议1895宗,调处矛盾纠纷9386宗,提供法律服务6680人次、心理服务1831人次,对接帮扶群众165批次,发放167万元帮扶救助资金。

以科技为支撑

突出“智能化”服务

  “一张网”闭环管理。建设群众诉求服务智慧平台系统,群众可以在线一键反映诉求,网上受理、实时分拨、快速处理、闭环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反馈。

  “一张图”分级预警。建立群众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涉及人数、紧急程度、涉案金额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要求一类诉求10分钟响应、30分钟受理,自动生成风险评估图,在智慧系统实时显示、动态更新,为党委和政府实时掌握情况、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到“一键可查、心中有数”。

  “一条龙”便捷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48个在线司法确认室,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涉及金额较大、情况较复杂的重大纠纷事项,半小时内完成当场申请、当场在线确认、当场制作文书、当场送达等全部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已完成线上司法确认187件。特别是开展“不见面”线上服务,疫情期间,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535宗,涉及金额2974万元,修改涉疫合同330份;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心理健康评估2.75万人次,发现并解除心理隐患3432人,做到“隔离不隔爱,线上服务一直在”。

  在现场会上,刘庆生表示,此次在光明区召开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光明区在基层矛盾系统化解方面的经验做法,部署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圳范例,推动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先行示范、走在前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

  刘庆生认为,光明区通过整合基层治理资源,统一建设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全区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服务群众效能大幅提升,坚持和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这样的创新做法走在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国家和省信访局给予了充分肯定。刘庆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广“光明模式”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作用。此外,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完善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打造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圳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