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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当年民警解困恩 今朝金榜题名登门谢

发布时间:2018-08-02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编者按】人生不可能选择出生,但可以改变命运。一个曾被遗弃的女婴,幸运遇到了充满大爱的养父母和有责任担当的信访民警,让几乎就要凋零的花朵,在阳光雨露下重新绽放……
  2018年6月12日上午,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内,一片欢声笑语。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带着其刚满18岁的养女,紧紧地握着该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莫朝宏的手,深情地唠叨着:真是感谢您,没有你就没有我女儿的今天。
  事情还要从十八年前说起……
  2000年1月6日19时左右,居住在湛江市赤坎区沙湾南村19号的群众陈某明与妻子务工后回家,途经市开发区三星企业门口时,听到隐隐约约的婴儿哭声。夫妻俩顺着哭声看去,发现地上靠墙角边躺着一名被遗弃的女婴,便心生怜悯,将其带回家抚养,并取名陈某婉。由于不了解国家有关入户及收养政策,陈某明既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没到民政部门申办《收养证》,导致陈某婉未能及时入户。十年来,为解决养女的户口问题,陈某明不停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奔走,但始终悬而未决。眼看养女一天天长大,他的焦灼也与日俱增。他深知,户口对一个公民来说极为重要,没有户籍就意味着无法获得身份证,女儿读书、就业、外出和就医都将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2010年6月15日,陈某明怀着无奈和焦虑心情走进了赤坎公安分局信访股求助。
  接访他的是时任赤坎公安分局信访股股长莫朝宏。莫朝宏听完陈某明的诉求后,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边是十年来多个部门都没办法解决的积案,一边是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为啃下这块“硬骨头”,莫朝宏先是详细地向他解释了国家入户政策及依据,耐心告知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同时承诺会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接访后,莫朝宏第一时间向分局领导作了汇报,并着手按领导指示对该信访事项进行研究,寻找突破口。
  由于时过境迁,证明养女是弃婴且无人认领的证据严重缺失。为尽快找到知情村民,莫朝宏和户籍民警多次到陈某明捡拾弃婴地附近的村子和其户籍所在地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希望从左邻右舍中发现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莫朝宏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十几名知情村民,还原了当年的基本情况。
  虽然核查工作取得了突破,但要确保陈某婉顺利入户仍须符合当时的收养政策。其中,所在村委、知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关键条件之一。由于陈某明所在的村是湛江市区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城中村”,个别村干部担心陈某婉的入户会影响村股份分红,总以陈某明违反计生政策及村规民约为由,拒绝出具相关办理《收养证》的证明。多数知情村民也怕惹事生非,不愿配合公安机关做问询笔录。为此,莫朝宏不厌其烦地上门做村干部和知情村民的思想工作。村干部一开始是推诿敷衍,继而以各种借口避而不见。莫朝宏便采取“堵截”、“突击”等方法,一次次将村干部拦截在家门口、会议室、办公室、走道等地方,向他们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除他们的顾虑,最终使村干部同意为陈某明开具收养证明材料。十多名知情人也在莫朝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不懈坚持下,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为陈某明收养陈某婉提供了有力的佐证。接着,莫朝宏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并促成其为陈某明开出了《收养证》。
  2010年9月,公安机关为陈某婉办理了入户登记手续,困扰了陈某明其养女10年之久的户口问题得到解决,小女孩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如今八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彷徨无助的小女孩已成长为朝气蓬勃的准大学生,于是出现了前面的场景。在接访室,陈某明动情地说:“八年前,是你们帮助我女儿顺利入户。从此,她由‘黑户’转为有‘身份’的人,这才有机会获得各类升学考试的资格。现在,我女儿已经考上大学,我带她来看望曾经帮助过她的热心民警。希望她今后带着感恩的心,珍惜学习机会,用成绩回报社会。”
  陈某婉表示,进入大学后一定会刻苦学习,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通过教书育人,把感恩的心意延续下去。莫朝宏听后倍感欣慰,同时也深切感到,信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干好了,自己也会“甜”在其中。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
  编辑|黄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