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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广东召开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11 10:08 来源:南方日报 【打印】

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

扎实推进我省地方机构改革工作

更好助力广东现代化建设

黄坤明讲话 王伟中黄楚平林克庆孟凡利出席

  近期,中央批复同意《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月9日上午,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好我省各项改革任务,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省政协主席林克庆,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出席会议。

  黄坤明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机构改革顶层设计提供了思想指引,也为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认识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是推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按照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不断增创广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新优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注入新动力。

  黄坤明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更好适应广东现代化建设需要。要坚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并贯穿改革全过程,健全完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着力从机构职责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更好把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优化调整科技管理、社会工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三农”、老龄、人大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赋权强镇和强镇赋权,建立与事权相衔接的保障机制,深化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建设,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要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着力精减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优化议事协调机构。  

  黄坤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全省各级党委要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各涉改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全省“一盘棋”推进改革。要抓好思想政治、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改革相互衔接、压茬推进。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改革风清气正。

  王伟中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握改革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时间表,扎实有力推进,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程福波传达了我省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地级以上市。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