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开启长者助手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广州市信访局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新路子

发布时间:2017-06-26 00:00 来源:广东省信访局 【打印】
  近年来,广州市信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信访局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模式,将其作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法治信访”的重要举措全力抓好做实。市信访局局长孙湘同志在局班子会议、局务会上多次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讨论研究,研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工作,亲自参加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引进的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入驻市人民来访接待厅首期上岗培训班动员会并致辞,明确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方向思路。市信访局结合信访业务工作实际,客观公正、优中选优,挑选合作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律师团队,建立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相关制度,科学制定计划,安排专人对接,全力推进该项工作。通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成功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推进了信访法治化建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用好公职律师资源。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从2013年7月起,市信访局就与市公职律师所、市司法局法援处联合建立实施公职律师值班制度,市公职所、法援处每周一、三、五安排公职律师到市信访局值班半天,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信访工作。2016年至今,公职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64次,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97件144人次;共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合法性审查108件,提出的审核意见绝大多数都得到采纳; 2015年9月,经省司法厅同意,在市信访局开展岗位公职律师试点,我局3名在编干部经省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严格培训考核,列入公职律师队伍名单,进一步增强了我局法治力量。截至目前,岗位公职律师共参与信访处理1328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95件。通过公职律师参与协助,成功引导了一批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信访人周某某原是老信访户、缠访户,后经过我局工作人员耐心劝导,特别是值班公职律师专业解释后,使其最终明晰了法律规定,转变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态度,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律师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我局于2015年9月特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开启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新篇章。双方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晰权利义务。金鹏所指定律师每周两次来我局值班,现场处理信访事务。市信访局各处室可随时与律师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开展便捷、高效沟通,律师对一般性问题马上口头回复,复杂事项在3日内提供初步的电子文本答复,7日内提供加盖公章和律师签名的书面意见。从签约至今年6月23日,金鹏所指派律师现场办公118次;参加信访案件协调会议23次;就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及其他法律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65份;提供口头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157项;接访或陪同接访122次;审查修改合同24份;起草或修改规章制度3份;为行政案件和信息公开案件提供法律意见12次;还对市信访局全面风险进行评估,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作了风险评估专题辅导。2016年11月29日,因广州国际美食节渔人码头分会场活动取消,参会商家与主办商发生纠纷,近30户商家集体来访并声称如广州市无法解决将到省政府上访,经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耐心劝解,促使其返回番禺当地和主办商进行沟通,并最终协商获得了赔偿。市信访局领导、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对顾问团队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和出色的专业技能予以高度评价。
  三是创新引入中立法律服务社参与接访。2017年4月10日,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在我局人民来访接待大厅正式运行。该服务社由市法学会发起成立、市委政法委主管。服务社从34家律所中招募了9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热心公益的优秀执业律师及13名退休法官、警官作为志愿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现服务社每天安排“2名专业律师+1名退休警官或法官”的志愿者组合,以独立于信访群众和信访部门之间的第三方,持中立态度,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接访,为信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指引服务。从挂牌至6月23日,接访了群众136批260人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作用。
  我市运用律师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信访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继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为信访法治化工作提供助力。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明确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启示我们要加大对引入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推进该项工作不是“为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全会精神,转变治理模式,更好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是保持中立属性。律师在矛盾调处中的中立品质尤为重要,“第三方”立场是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发挥社会协同作用的基石。通过一系列顶层设计,保障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各项权利义务,使律师保持中立立场,以客观、理性、公正视角进行分析判断、化解矛盾,保持律师参与化解疑难信访问题的公信力。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以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合理界定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明确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主体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有效实现方式,发挥律所及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提升工作效能。认真总结方法规律,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类似做法,创新优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强调绩效结合,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约束机制,既保证律师充分发挥优势,又避免其越俎代庖,给政府带来被动,造成社会波动。
 
广州市信访局
2017年6月23日